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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投资与中石化新星新能源公司订立协同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战略合作协议

2026-06-01

继5月21日,滨海投资全资附属公司滨海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滨投天津」),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直属负责新能源发展的专业化投资平台——中石化新星(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石化新星新能源公司」),订立《绿氢供应框架协议》后,近日,滨投天津再与中石化新星新能源公司进一步订立《关于协同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的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为充分发挥滨投天津与中石化新星新能源公司在新能源其他领域的优势及资源、融合完善各自产业链条、更加多元化地拓展终端业务场景及市场规模及提升综合能源业务竞争力,双方达成战略合作意向,进一步拓展双方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合作,助力双方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行稳致远


合作内容

01 「地热&天然气+」多能互补供能合作

依托中石化新星新能源公司在地热能勘探、开发及「地热+」集成利用方面的雄厚实力,以滨投天津深耕天津滨海新区并辐射全国经营区域的业务市场为核心,借助滨投天津现有天然气管网优势及用户资源,针对集中供暖区域、大型用能企业及改建或新建低碳园区等,共同推广「地热&天然气+」的多能互补供能方案,为区域用户提供高可靠性、低运行成本的低碳热能服务,协力打造「天然气与地热能智慧协同调度」的示范项目。


02 碳资产联合开发与交易

依托中石化新星新能源公司在碳资产开发领域的实践和资源,双方将开展深度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交流、资源整合及联合开发清洁发展机制(CDM)或核证碳标准(VCS)等碳资产项目。双方可共同研究地热与天然气从气源到终端用户的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认证,为出口型客户及高端制造业客户提供「绿色天然气」认证服务,提升终端能源产品的绿色溢价。


03 一体化绿电业务合作

滨投天津将利用其在市场资源、客户开发等方面的优势,充分挖掘项目机会;中石化新星新能源公司将利用其在一体化绿电项目建设方面的优势,为滨投天津在全国范围内的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双方将共同推进项目的落地和实施,共同开展市场调研和客户关系维护,共同提升各自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实现合作共赢。


对滨海投资裨益

滨海投资认为,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不仅进一步夯实中石化在新框架协议下履行相关承诺的实践基础,也充分彰显了中石化对滨海投资在天然气及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多领域发展潜力及平台功能定位的高度认可,以及对滨海投资长远发展所给予的坚定信心与有力支持。在绿氢合作基础上,双方立足国家「双碳」战略,结合各自市场地位、经营区域、技术及客户资源等方面优势,在清洁能源领域持续拓展多元化、深层次的协同合作,加速构建和完善滨海投资的综合能源产业链条,全面提升滨海投资的综合能源业务的竞争优势,助力滨海投资实现向综合能源供货商转型的长期战略落地,从而为公司股东缔造持续、稳健的价值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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