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1日,滨海投资全资附属公司滨海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滨投天津」)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全资附属公司中石化新星(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中石化新星新能源公司」)订立《绿氢供应框架协议》(「绿氢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绿氢框架协议之签订日期起五年。
中石化新星新能源公司为中石化直属负责新能源发展的专业化投资平台,致力于打造区域清洁能源综合服务供货商,主导建设内蒙古乌兰察布10万吨╱年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乌兰察布项目」)及配套京津冀纯氢长输管道,拥有绿氢全产业链核心技术与规模化供应能力。
合作内容
双方围绕乌兰察布项目及氢气输送管道示范工程的氢气购销、滨投天津所属天津市天然气气源供应核心主干管网及未来规划管网等掺氢事宜开展一系列合作。
一、 氢气掺混示范工程
双方将于2026年至2028年共同全力推动天津市市政燃气管网按照不同掺氢比例进行小规模全流程试验验证,系统探索掺氢天然气的管网输送特性、设备兼容性、安全保障体系及终端用户适应性,形成相关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
二、 绿氢输配体系对接与建设
双方共同开展乌兰察布至京津冀纯氢长输管道天津段路由与滨投天津所属天津市天然气管网的系统对接工作,重点包括滨投天津的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气源管线、滨海新区天然气管道工程、滨海新区第二气源管线复线工程等,落实管道路由、掺氢接入点、接入量和压力等相关参数,力争2028年底前具备绿氢接收条件。
三、 长期稳定绿氢供应保障
双方约定随着滨投天津持续开发其客户对绿氢的需求,预期于2029年起中石化新星新能源公司向滨投天津稳定供应绿氢,初期年供应量经双方约定(预期约2至3万吨),后续根据掺混规模可逐步提升,中石化新星新能源公司将给予滨投天津最优惠的绿氢使用价格,最终供氢量、价格及调价机制以双方签订的年度绿氢供销合同约定为准。
四、 氢能产业生态共建
双方共同探索绿氢在发电、冶金、交通、氢液化、加氢站及加氢母站供氢等领域的多元化应用,拓展下游用户及绿氢应用场景;积极探讨氢及相关领域合资合作,如合资建设纯氢分支管网,天然气管网改造输氢管网,管道互联互通,联合打造「绿氢+」示范项目等;联合开展氢能技术创新与标准制定,共同推动天津市氢能产业集群发展;在天津市以外具备绿氢产业合作基础的,应加强合作共同推进氢能产业发展。
对滨海投资裨益
滨海投资认为,借由股东中石化在绿氢产业领域的战略优势及新框架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滨海投资将率先探索在天津市开展天然气管网规模化绿氢掺混示范,抢占「绿氢+天然气」在城市燃气领域商业化先机,融入国家「双碳」战略布局,精准把握政策红利。通过系统对接中石化新星新能源公司的纯氢长输管道,滨海投资将进一步提升滨海新区多条管线资产运营效能,推动基础设施向「绿氢+天然气」综合传输服务升级。
绿氢框架协议明确双方立足天津市场,在氢能发电、冶金、交通、加氢站及合资共建管道等多元生态场景开展深度合作,并在滨海投资其他区域加快氢能产业布局。此举有望开辟滨海投资第三增长曲线,加速推动滨海投资向综合能源运营商的跃升,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持续为滨海投资股东与社会创造长期价值。



